六一祝福:抽一丝阳光为线,串起滴滴雨珠,挂起清脆风铃,无论风雨挫折亦或阳光明媚,都愿用最美的铃声传递那最纯真的祝福:儿童节快乐!
近年来,恒山法院始终将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在开展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普法宣传活动中,恒山法院秉承着“播撒爱与司法阳光”的原则,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通过司法活动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墙。
童年的回忆影响一生,童年的爱愈久弥新。父母的和睦才是对孩子真实的爱的承诺。为此恒山法院的法官们一直将“爱与司法阳光”贯穿于离婚纠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一个关于“爱与司法阳光”的故事。
恒山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姜蓝钰法官,2017年被授予“鸡西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在她处理的众多案件中,让她最难忘的是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姜法官第一次见到原告高某玉的时候,被这个只有5岁女孩的沉默所震撼,她瘦瘦小小的身体依偎在母亲杜某的怀里,对周围的一切都不感兴趣,只是用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她的父亲。
“或许,该先做做孩子父亲的工作”姜法官心中默想。
于是,她便单独与孩子父亲高某君进行交谈,沟通过程中,了解到高某君与杜某自由恋爱,婚后因感情不和于2015年在木兰县民政局协议离婚,按照离婚协议,女儿高某玉由杜某抚养,他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但从离婚至今,他未支付过抚养费。姜法官问到:“离婚后看过孩子没有?”他沉默不语,过了几分钟才道:“没有”。这时,姜法官从孩子怯怯的眼神为切入点,与被告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到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及不看望孩子的原因,并针对原告提出的增加抚养费的要求进行沟通调解。
姜法官了解到,被告是一名煤矿职工,因煤炭经济下滑导致工资发放不及时,故未能按时给付抚养费,对于不看望孩子他表示也很后悔,对于增加抚养费的要求,他同意调解。经验丰富的姜法官立刻认为,这起案件调解成功的几率非常大。
她马上又与原告的母亲杜某进行交流,并将这些年高某君的境况跟她进行了说明,从为孩子考虑的角度出发,毕竟父母对簿公堂对孩子也有所伤害。夫妻一场,杜某听后,内心有所波动,同意调解。至此这起抚养费纠纷仅用1天时间就调解成功,被告高某君从2018年4月起每月30日前给付抚养费100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
这时,姜法官心里的石头落下来了,高某玉那超乎年龄的沉默,那怯怯的眼神始终萦绕在她的心头,她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了杜某,希望在未来能够继续帮助她们。姜蓝钰法官通过她的努力,让高某玉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快乐成长,能够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
这样的案件在恒山法院有很多,法官们始终将对儿童的关心,关爱记在心里,付诸于行动,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用法律为他们擎起幸福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