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8-06-05 10:30:53


    农村土地征收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1)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所征收的土地属于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向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征地审批。

   (3)征地公告。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5)办理补偿、安置手续。

    经过上述程序后,建设项目才能开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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