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崇尚生态文明社会氛围

鸡西中院协同市环保局深入企业开展“6.5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06-05 15:57:38



法官向学生们宣传从小树立环保意识,做环境保护的参与者


法官们了解污水处理过程


法官们对企业提出的环保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6月5日,在第47个世界环保日来临之际,鸡西中院民二庭法官协同市环保局共同走访大唐热电、珍宝岛药业等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环保工作情况,广泛开展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环境日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法官们向企业释明关于排放气体、垃圾处理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企业提出的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明确了企业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和法律责任,希望企业不断树立环境资源保护的新理念。一是保护优先理念。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要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在经济发展中正确认识保护和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树立保护优先理念;二是环境权益理念。各企业必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三是坚守法律底线的理念。《环境保护法》在规定预防为主原则的同时,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引导企业要平衡好人身财产利益、环境公共利益、企业经营利益等各层次利益关系。此次活动还邀请了东风小学的少先队员们参加,全程参观了鸡西龙江环保治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的全过程,启发儿童从小树立环保意识,做环境保护的倡导者和参与者。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法院与企业决心共同携手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鸡西做贡献,人民法院在下一步要加大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力度。对于环境资源案件原则上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并通过邀请陪审员参与审判、技术专家出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企业以及公众旁听庭审等方式公开审理过程。通过发挥审判工作的引领作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美丽中国建设的良好氛围。

    活动结束后,市环保局对鸡西中院此次开展的“6.5环境日”宣传活动给予高度评价,并对人民法院给予环保部门的法律支持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尹丽波    

文章出处:鸡西中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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