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区法院:借款人与担保人同时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8-06-06 09:19:23



将被执行人带回拘留所

    “钱不是我花的,凭什么抓我,我冤枉啊。”被执行人鲍某在被实施司法拘留时仍然不配合执行。

    2013年12月,王某因经营需要向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8万元,鲍某为其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王某未偿还借款,鲍某也未履行担保责任。案件起诉后,双方达成调解,但王某和鲍某一直未按调解项履行给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王某作出还款计划,但未履行。鲍某称借款不是他所用,自己冤,拒不还款。后办案人员多次到二被执行人家中传唤,但一直无功而返。

    6月4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将二被执行人带至法院,双方达不成和解协议,本院遂对二被执行人作出拘留15日,分别罚款1万元的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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