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城子河法院“雷霆行动”再出击

  发布时间:2018-06-06 09:43:00



执行现场

    6月4日下午15时,在法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又执结了一起案件,被执行人来法院主动履行了义务。

    这是一起申请执行人姜某诉曲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姜某是做饲料生意的,在去年曾供给饲料给被执行人曲某饲料款九万余元,但被执行人以暂时没有收回钱款为由不偿还货款。故姜某起诉到城子河区法院,经城子河法院依法判决曲某给付姜某货款及迟延利息共计9.25万。2018年3月申请人姜某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后,法院干警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无果,亦拒不申报个人财产。执行干警曾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其妻子均称丈夫近期忙着赶集卖猪,不在家中。我院“雷霆行动”启动以后,执行干警于2018年6月1日早晨6点30分,赶到达被执行人家中,未找到被执行人曲某。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妻子说明了此次“雷霆行动”决心,并其告知其称丈夫曲某回来会立即到法院院履行判决义务。6月4日下午3时,被执行人曲某迫于压力,主动来到城子河法院,并自己打电话约申请人姜某一同来的法院。在执行人员的协调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标的9.25万元,被执行人当场给付案款2万,剩余款项按照还款计划分批履行,并提供了担保人予以担保和解协议的按期履行。该案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那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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