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雷霆行动”第五日,鸡西地区依旧是高温天气。清晨,“雷霆行动”执行一、二组便分别赶往张新、二道河子、小恒山,寻找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周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被鸡西某银行诉至我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执行人员多次责令周某限期履行,周某始终推脱拒付。周某家位于小恒山周边地区,道路狭小而曲折,致使车辆无法通行,执行干警只得下车步行近二十分钟,终于到被执行人家中。执行二组在被执行人位于小恒山的家中将其找到,并带回至法院。回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刘鹏要求其立即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但周某表示拒绝,故执行人员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罚款1万元并拘留15日,随后将周某送至拘留所。
“雷霆行动”期间,我局执行干警不惧任何艰难,迎难而上,全力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