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XX二十多年前是一个对人生充满憧憬的高中生,因腰椎病入住XXX医院就治,却不幸因医疗事故导致全身高位截瘫。在经过了起诉、审判之后,终于获得了合理的赔偿和后续补救措施,其中一项为:给予毛XX按XX集团职工标准安置,按月支付工资和护理人员工资,并随着XX集团职工工资标准的调整而相应调整。但最近二十年来经济腾飞,物价飞涨,工资节节攀升,原来调解书中涉及的XX集团已经随着经济大环境的发展而分割成几个不同的经济实体,其中工资的标准差距较大,现在毛XX申请执行十几年来应该调整的工资。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执已见,争执不下。对于这种出现岐义的情况,办案人员没有机械依法进行查封、划拨等措施,而是先进行调查走访。在毛XX家,见到二十几年辗转于床铺和轮椅之间、忍受病痛折磨骨瘦如柴的当事人。不仅为其当场捐款两千元,而且把这一情况反馈给对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了大量工作,致使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圆满地完成了案件的执行,给毛XX以些许安慰。此案件的执结,体现了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司法理念。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