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城子河法院:打击老赖 我们是认真的

  发布时间:2018-06-11 09:48:21



   “多亏有你们的辛苦付出,我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钱。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申请人敖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2018年2月23日,城子河法院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敖某带着由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判决的民事判决书,来到城子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是某村的村民,其与敖某2017年于2月6日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同意在2月12日之前支付敖某共计3万余元租金。但是在超过约定的履行期多日,申请人敖某也始终没有收到租金,同时因涉案人数较多,有些被执行人始终也联系不上,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  

    城子河法院执行局在立案后,立即向该案涉案被执行人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向其说明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李某以自己是农民,暂时没有钱,只能上秋卖粮才能还钱上为由拒不履行义务,随后李某故意消失以躲避执行。执行干警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李某名下有其他资产,通过多次走访,终于找到李某,告知其如果继续躲避执行,将对其采取拘留罚款强制措施,并将限制其高消费。在认清事实,自知不能继续躲避,李某同意到法院缴纳执行款。

    此次案件顺利执结,正是基于城子河法院及时、精准出击,有力打击了规避执行者的嚣张气焰。今后,城子河法院强化执行信息化查控机制和信用惩戒机制,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不断推动执行攻坚进入新的阶段。

责任编辑: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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