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过后上班第一天,鸡西中院洪明收到一面当事人制作的锦旗,当事人感谢审理案件合议庭的全体干警,称赞鸡西中院干警不忘初心、公正执法、司法为民。
鸡西中院民三庭在审理一起煤矿资产转让引发的损害众多债权人利益案件,当事人(案涉79户)因对原审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本院,经审查发现该案件有如下特点:一方面案件各方当事人矛盾十分激化,因案涉煤矿资金周转不利,又受市场波动影响,煤矿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涉及众多债权人利益;另一方面该案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煤矿股权转让、债权人参与分配以及人民法院查封煤矿资产优先受偿等相关法律问题。
承办法官通过阅读原审法院卷宗材料,查明相关法律事实,仔细梳理案情脉络,结合上诉人提出的各项上诉理由,并经合议庭认真合议,认为原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严重损害众多债权人利益,而其认定案件基本事实不清,遂将本案发回重审。本案裁决下发之后,得到了各方当事人一致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