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向我身边的“守护神”致敬

  发布时间:2018-06-21 10:41:23


    起诉是诉讼程序的起点,立案庭作为窗口单位,是人民群众迈向法院大门的第一步。近年来,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全国普及和法制观念的深入人心,群众的法制意识逐渐提高,随之而来的就是案件数量逐年大幅度增加。对于立案庭干警而言,对每一个当事人履行诉讼告知义务,对每一个案件负责是应尽的责任,然而有的时候,由于当事人不懂法,为达到诉讼目的而往往不听必要的告知,并因此情绪失控,可尽管如此立案庭的干警却不不急不躁,就像法律的“守护神”一样,维护着法律的庄严性。

    近日,当事人王某来到梨树区法院立案大厅想要立案离婚。经过询问得知,王某住所地在梨树区,因其常年居住在外地,已达到经常居住地的条件,而王某的妻子赵某去外地打工也已超过五年。针对这种情况立案庭干警明确告知其不符合立案条件,并详细向王某解释了民诉法关于管辖地的规定:当原告没离开住所地,仅被告离开住所地的情况下,可以被告就原告起诉,即原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而当双方都离开住所地后,只能适用原告就被告,以被告经常居住地为准,立案干警指导其到被告现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王某见达不到离婚目的,马上变脸开始大声辱骂立案干警,并扬言不立案就不走了,要住在法院。见此情形,立案庭干警赵云鹏马上制止当事人扰乱立案秩序的不理智行为,并向其示明相关法律规定,平复其不满情绪。经过耐心的劝说,使王某解开了心结,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后带着歉意离开了法院。

    这样的小事在立案庭多不胜数,虽然都是平常小事,但是正因立案庭干警忠诚于法律,忠实的履行职责,才为各类案件把住了第一道关口,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严格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展示了人民法院良好的窗口形象。向我身边的“守护神”致敬!

责任编辑:尹丽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