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当事人李某策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秉公办理”的锦旗送到了恒山法院党组成员、审监庭庭长潘学龙的手中,以表达对潘学龙法官的感谢之情。
李某策一案系离婚纠纷,妻子王某来到法院起诉离婚,作为男方的李某策不同意离婚。案件分到潘学龙法官手中,为了使案件能尽早审结,他就提前阅卷,熟悉案情,做到心中有数,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在庭审前,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
经过了解,李某夫妻二人已经结婚十多年,儿子已上中学,二人已在事业上“功成名就”,本应幸福和睦共享天伦,但是一起生活的这些年,丈夫总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矛盾,并经常对妻子动手,使得妻子忍无可忍,对婚姻失去信心,到法院离婚。
在了解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后,潘学龙法官分别对夫妻二人做了认真细致的沟通工作,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妻子渐渐平静了下来,夫妻二人听着法官的劝解,都正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丈夫主动向妻子赔礼道歉,并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再对妻子动手,妻子最终原谅了丈夫,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夫妻二人打开心结,高高兴兴的走出法院。
对待当事人态度谦和,善于倾听当事人的陈述,深入了解与案件有关的一切问题,直到将案件的真实情况搞清楚,是潘学龙法官工作的一贯做法。为了使当事人能化干戈为玉帛,办案中,他总是想方设法、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尽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消除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不忘初心,司法为民”,努力让每个当事人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