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纳税人如果少缴税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8-07-30 15:12:53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即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