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梨树法院悬赏公告获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发布时间:2018-08-23 10:03:14


    近日,梨树区法院利用悬赏公告执行案件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企业鸡西市某建筑公司经案外人举报,执行人员已获取其名下有房产的线索,目前正调查核实,该案是梨树区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的第一起财产线索悬赏保险。

    2002年10月25日,申请执行人赵某经营的永发经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企业下属鸡西市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用地砖等材料换门市房的协议,鸡西市某建筑公司以园林小区8号楼9号门市房491100元价格与赵某换取建筑材料,双方签订了购房协议,后因鸡西市某建筑公司违反协议,将该门市房出售给他人,赵某便诉至法院,经鸡西市中级法院判决,鸡西市某建筑公司给付赵某货款及利息共667.896.00元。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制定执行预案,先后向鸡西市某建筑公司下达相关执行文书,责令其在限定期间内履行义务,可是鸡西市某建筑公司均因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而无法执行。后经执行人员多次网络及传统查询也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赵某也不能提供相关线索,致使该案执行一度陷入困境。自今年4月份梨树区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出悬赏举报制度后,赵某主动向梨树区法院提出发布悬赏执行的申请,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悬赏寻找财产保单。

    悬赏公告发出后,一名案外人向执行官电话举报,已发现被执行企业在市内有一处房产。得知情况后,执行人员立即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后,将对该房产采取控制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估网拍。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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