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法院采取“差别化”案件评查方法,对立案、审判、执行各个节点,实行“过程控制,全面评查管理”。对抗诉、发回改判、涉诉信访等三类案件,开展“重点评查,强化责任追究,将审判管理、纪检监察、信访投诉三项工作发现的问题,坚持三位一体的案件评查机制,在差别化评查中实行“三个置换”,对案件质量“会诊把脉”。逐步实现评查纠错有序规范。
一是实现由被动应付向主动纠错置换。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通过查阅卷宗、听证、谈话等形式及时了解情况,由审管办对案件全面评查,经评查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确存在错误,经审委会研究决定提起再审。把案件质量评查与息诉息访紧密衔接,实现由被动应付向主动纠错置换。
二是实现由单纯纠错向纠错防错置换。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指挥棒”功能。审管办在案件质量评查后,按月进行汇总分析通报, 5日内业务庭提出反馈意见。每月进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点评,公布收结案、调撤率、服判息诉等统计数据,以“评查要点提示”方式,定期在局域网“案件评查”栏目集中发布,对审判、执行人员办案中存在的个别质量问题,以问题反馈提示、当面约谈等形式,“点对点”的方式向承办人提示。评查工作开展以来,发布要点提示17期,筑牢了法官案件质量意识。
三是实现由有错不纠到有错必纠置换。对于再审中发现的案件质量瑕疵问题,采取妥善措施予以纠错,按规定追究质量瑕疵办案人。通过全面评查和重点案件评查,评查纠错效果充分显现,今年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1.5%,同比上升14.3%,涉诉信访初访量降幅达到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