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浩是密山市人民法院法警兼职执行员。自参加工作以来,他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各项工作都想在前、干在前,充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多年来,该同志协助执行工作,业绩突出,他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也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为我院执行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他开拓进取、刻苦专研,同时还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实际工作中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业务上,勤于钻研,不断提业务素质,并用以指导工作实际。
因执行局人手不足,组织征求意见,想安排他由法警岗位调整到执行岗位,他顾全大局,不计得失,服从安排,抓紧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业务能力,并出色地完成组织交给各项任务。为了完成执行攻坚任务,他甘于奉献,忘我工作,不畏艰难,脚踏实地。他时刻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经常牺牲休息时间到单位加班。在工作中他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作风严谨,清正廉洁。
无论是在工作、生活还是学习中,田浩都能做到办事不推诿,遇难不回避,做到不贪不占,不损害集体利益,清正廉洁。他以身作则,为同事作出了表率。2016年荣获鸡西市优秀干警称号,2017年,被评为市先进个人。
身为法院干警,必须胸怀坦荡,浩气长存。田浩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这句话的真正内涵,我们应当向他看齐,共同为百姓安居、地方发展和法治事业贡献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