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提升执行威慑 促进案件执行

  发布时间:2018-10-26 16:45:25



    执行强制措施是推动执行工作顺利推进的利器,通过合理合法充分运用执行强制措施和执行惩戒措施,对于案件的顺利执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充分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为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鸡东法院把执行强制措施用足用好用到位,依法加大对‘老赖’的打击、惩戒和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促使他们主动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

    特别是“雷霆行动”开展以来,为了乘势而上,在破解执行难方面做出更大的成绩,鸡东法院法院执行行动重拳出击,打出了声威,干出了气势,工作力度大、实际效果好,在辖区内对“老赖”形成强大威慑,营造了全社会共同支持执行,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的良好氛围。

    某金融机构申请执行郭某金融借款合同一案中,被执行人郭某是一家大米加工厂厂主,在经营过程中因资金周转向银行借款,以米厂的设备和厂房作为抵押,但后期因经营不景气造成亏损,负债累累,贷款到期后未能偿还,被该金融机构诉至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郭某不但没有主动履行义务,配合人民法院,反而故意躲避,为执行工作设置难题,因此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且通过张贴公告的方式,通知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对抵押的米厂厂房和设备进行评估拍卖。最终,被执行人郭某迫于执行威慑,知道不配合只会更被动,主动联系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并在评估当日,积极配合,顺利完成财产评估,为案件的后续执行也奠定了基础,节约了司法资源。

责任编辑:娄媛馨    

文章出处:鸡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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