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省法院民一庭调研组到鸡东县法院调研指导家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06 09:07:02



    11月1日上午,省法院民一庭综合组组长李营东、市中院民一庭庭长王伟到鸡东县法院调研指导家事审判工作。

    省法院李营东组长和市中院王伟庭长在鸡东县法院刘景峰院长的陪同下实地察看了鸡东县法院家事审判法庭,详细听取了鸡东县法院推进落实家事审判改革的相关汇报,并与鸡东县法院领导班子及民事法官一起座谈有关家事审判改革及夫妻共同债务相关问题。

    座谈会上,鸡东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景峰详细汇报了鸡东县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今年初,鸡东县法院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和家事审判方式,向全国家事审判先进法院看齐,立足鸡东实际,高起点站位,高标准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认真探索家事审判新途径,遵循家事审判内在规律,依法审理家事纠纷案件,修复受损婚姻家庭关系,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在解决家事纷争、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推动家事矛盾化解,促进家庭和谐。通过民事改革社会效果显著主要体现在对法院的公信力、对法官的理解和领导的认可,整体来看,鸡东法院家事案件收案数、结案率及调撤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会上鸡东县法院副院长郭继品对鸡东县法院家事审判突出的亮点做了介绍,一是建立家事调查制度。对拟离婚的夫妻,委托家事调查员走访邻居、社区,了解当事人婚姻状况,准确界定婚姻死亡和婚姻危机,明晰未成年人抚养现状,向家事法庭出具书面调查报告,为抓住关键化解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建立财产申报制度。对进入诉讼的夫妻双方,要求双方填报家庭一切财产,明确申报范围,遵循强制申报、如实申报和保密三项原则,对隐瞒、谎报或不报者,被法院查实后,按法律规定直接判决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最大限度维护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家事回访制度。我院建立了以家事法官、调解员、心理咨询师为主的回访团队,针对判决不准离婚案件、赡养案件以及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等案件,定期进行回访,消除对立、弥合亲情,全力维护“小家”的和谐稳定。四是建立心理疏导制度。针对未成年人现状和当事人的心理状况、心理特点进行一对一辅导并作出分析,帮助当事人解决心理障碍。五是建立婚姻挽救制度。对属于婚姻危机的离婚案件,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冷静治疗期,分析夫妻之间存在婚姻危机的原因,针对具体原因提出婚姻诊疗方案,向夫妻双方下达《离婚冷静治疗期通知书》,劝导夫妻双方认真反思,珍惜婚姻家庭,让双方回家“冷静”一段时间,“冷静期”满后,再经过法院多次调解,救治和修复危机婚姻。目前共发出《离婚冷静治疗期通知书》112份,有97对夫妻重归于好。六是建立老年人精神赡养保护制度。充分认识精神赡养在“空巢”老人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探索将“常回家看看”写入老年人精神赡养的判决书中,要求子女强制履行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在家事审判实践中彰显精神赡养的法制精神。目前,我院共对8件精神赡养案件进行了裁判,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会上李营东组长对鸡东法院在家事审判工作中的成绩和亮点给予了充分肯定,随后,参会法官分别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方式及在审理案件时遇到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热烈交流和深入探讨。

    李营东表示,今天的调研收获很多,学习很多,希望鸡东县法院在今后的家事审判工作中,能继续不断创新、积极探索、稳步推进,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创新特色亮点、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为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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