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如何理解自首的概念、种类极其成立条件?

发布时间:2018-11-21 11:23:55


    答: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