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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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30 11:28:49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泄露国家秘密的;

    (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痘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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