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3日8时25分,寒风凛冽,天空中飘着小雪,一起已结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的父母早已站在梨树法院的大门口等候,这正是被庭审内外两次播出、被省高院选入10起拒执犯罪典型案例中的拒不执行判决案的被告人宿某的父母,他们将一面写着“法律卫士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刑庭庭长陈希文的手中,说道:“陈庭长,我儿子的案件,感谢您的公正司法,更感谢您的悉心调解,替我们让儿子能彻底从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真改造,痛改前非,刑满释放之后重新开始,走好自己今后的路。”此刻,冬日里的阳光格外的温暖,而法官的阳光温暖着当事人的冬天。
案情回顾
2016年6月6日,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黑0305民初50号民事判决,判令被告人宿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叶某借款人民币750 000.00元,因被告人宿某未到庭,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该民事判决书。2016年8月6日公告期满,该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人宿某未履行该判决,同年8月10日,叶某向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8月18日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因被告人宿某未能亲自签收而采取公告送达,责令其偿还叶某借款人民币750 000.00元,诉讼费人民币11 300.00元,执行费人民币9 900.00元,公告期满后被告人宿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2016年12月5日,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将被告人宿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7年8月17日,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宿某作出限制消费令后,其仍乘坐飞机、入住高档宾馆、旅游等。2018年4月23日,因被告人宿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违反限制消费令,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宿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00 000.00元,拘留15日的决定。拘留结束后,被告人宿某仍乘坐飞机、入住高档宾馆等,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告人宿某于2018年7月6日被公安机关在哈尔滨市道里区香格里拉酒店583房抓获。被告人宿利民于2018年3月至5月,四次通过汇款方式向债权人叶某还款共计人民币15 000.00元。2018年5月8日,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执行叶某与宿利民借款纠纷一案过程中,收到被告人宿利民执行款人民币300 000.00元,次日转入债权人叶某账户。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宿利民偿还债权人叶某借款人民币100 000.00元。根据被告人宿利民犯罪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宿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鲜红的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官工作的认可。 2019年即将到来,梨树法院全体干警将继续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在公正司法的道路上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