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法院:“三步调解法”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发布时间:2018-12-25 10:13:01


    鸡冠区法院创新诉前调解方式,加大诉调对接力度,通过“三步调解法”,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成效显著。

    一是驻村(社区)调解室调解。对诉前矛盾纠纷,邀请村(社区)调解员、调解组织调解,通过亲情友情感化、村规民约教导,力促纠纷化解。同时,定期派驻法官到驻村(社区)调解室指导调解,强化说理,以案释法。

    二是委派、委托机关行业组织调解。将案件委派、委托至相应机关行业组织进行调解;经委派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对于可以申请司法确认的,由调解员告知当事人可以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委托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选择撤回起诉或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促进非诉方式解决。对委派、委托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由调解员写明调解情况基本信息等,连同案件材料交至法院及时立案,依法作出裁决。2018年1—12月,共委派调解案件189件,成功21件,委派调解成功数与受理案件数比值为11.11%;委托调解案件254件,成功108件,委托委托调解成功数与受理数比值为42.52%。

    三是诉前调解室人民陪审员调解。人民陪审员驻院坐班,对存在调解、和解可能的简单案件开展调解。调解成功后逐案登记,形成调解信息档案,当日制作司法确认书或调解书,当日送达;如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则由陪审员出具调解小结,之后进行登记立案。2018年1—12月,通过“三步调解法”,人民陪审员共调解案件184件,调成89件,成功率48.37%。

责任编辑: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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