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虎林法院:开展“敬老爱老 阳光助残”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19-03-06 15:32:52


   201935日是国家第56个学雷锋纪念日,也是第20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虎林法院组织10余名志愿者开展了“青春暖流·青春志愿行 雷锋在行动”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月活动。


看望老人,为老人送来生活用品


为老人打扫卫生

   在工作之余,志愿者们利用午休时间在办公室主任任伟伟的带领下来到孤寡老人李德厚家中,为他送上了食用油、白面等慰问品和慰问金,青年志愿者们帮助老人洗衣服、打扫卫生。志愿者们和老人唠起了家常,详细了解了老人的生活情况、身体状况及目前存在的困难,了解到老人今年69周岁,是无配偶、无子女、无经济收入的“三无老人”,并且肢体残疾,上下楼不便,平时买米面油等都要寻求左邻右舍的帮助。青年志愿者们表示今后老人再需要买这些生活用品随时联系法院,志愿者们会全力以赴帮助老人解决困难。老人握着志愿者们的手说:“感谢虎林法院志愿者们对我的关心关怀和帮助,谢谢你们!”


   第二站,志愿者们来到残困家庭郑渝雅家中,郑渝雅的孩子今年9岁,下身无法行走,系二级智力残疾儿童,丈夫因孩子残疾离家出走至今未归,由于孩子行动不便,郑渝雅只能一边在家照顾孩子,一边做零工攒钱给孩子做康复治疗,母子二人生活非常困窘。志愿者们为他们送上了生活必备品,并给孩子带了他喜欢吃的零食,鼓励他们母子俩积极面对生活,树立起对生活的希望。
   一个个温情的瞬间,一幕幕感动的时刻,一组组暖心的镜头传递了正能量,志愿者们以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不仅向社会宣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而且提升了干警的精神面貌,提高了干警的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确保干警能够立足审判工作实际,把雷锋同志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作为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增强干警的责任感。

责任编辑: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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