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调解止纷争 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3-12-16 09:14:13


    近日,鸡西市鸡冠区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系鸡西市某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被告系某事业单位。2011年,原、被告之间订立多笔买卖合同,货物金额达181万余元。2012年,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货款,但被告以未收到拨款为由无法给付。原告索款未果,无奈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孔庆华、庞学勤了解情况后,主动与被告联系,被告对欠款事实予以认可,但无法确定给付期限。经办案法官多次沟通,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被告分两次给付原告货款。被告承诺12月10日给付第一笔货款。12月5日送达调解书后,被告立即给付原告20万元货款。12月9日原告早早就来到了法院,“感谢法院,这么快就帮我要回了欠款”,并将写有“忠诚法律、效忠于民”的锦旗交到办案法官孔庆华和庞学勤的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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