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丹童,女,1965年2月18日出生,汉族,法律本科,中共党员, 现任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红旗法庭庭长。她政治素质过硬、法学功底扎实、调解能力突出、服务意识真诚; 她具有较高的驾驭能力、快速反应能力、果断裁决能力、敏捷的思辨能力和正确的法律适用能力;她勇挑重担,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和群体性上访案件的审理。2013年亲自审结案件117件,结案115件,结案率98%,调解撤诉结案100件,调撤率87%。所审理的案件无超审限、无上诉上访,无反悔申诉,是恒山法院结案最多、调撤率最高,审判效率最快、社会效果最好的审判人员。她把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在便民利民上很下功夫,通过流动法庭适时开展巡回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她创新调解方法,在吃透案情,分清责任、弄清是非的基础上,做足做细调解工作,总能在情与法之间把握火候,使案件成功调解,用司法传递着爱的温暖。她自强不息,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秉公执法,无媒体报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白天“说、跑、干”,晚上“读、思、写”,长期超负荷工作,已使她身体出现严重透支,而她从未让工作有过亏欠。她扎根边远法庭十余载,走遍了辖区500平方公里,用汗水和心血倾心维护着法治的清明、社会的和谐。她因办案公道利索、为人热忱和善,受到百姓的爱戴,并多次受到各级各类嘉奖,曾获得“优秀法官、优秀干警、民事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巾国建功先进个人”等称号。她所带领红旗法庭连续六年获得省、市“优秀法庭”、鸡西市“ 十行百佳巾帼文明岗”等称号。她在2013年本院系统考评排序占位名列第一,各项考评居于全院同行首位,在本院民主测评中满意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