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在2013年民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中,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虎林经济健康和谐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做好案件审判的同时,进一步加大诉讼过程中保全力度,对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的案件,依法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2013年,虎林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共审结民商事案件355件,其中依据申请人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87件,保全标的2583万元,保全标的物涉及房产、车辆、车库、现金存款、工资、到期债权、水稻等财物;虎林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尽量在较短的时间内将该类案件以调解、撤诉的方式结案,对不能调解结案的案件,财产保全措施也为判决书生效后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铺平了道路。在今年的审判工作中,虎林法院民事审判二庭获得了债权人的高度赞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