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申请执行案件的管辖

发布时间:2019-04-17 11:03:42


    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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