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观法:唐僧西游取经,竟违反了法规(上)

  发布时间:2019-04-19 14:30:44


    众所周知,《西游记》是根据玄奘法师前往天竺取经的真实故事为基础改编的,描写了唐僧师徒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前往西方取经的故事。故事里唐太宗与玄奘法师结为兄弟,赠送锦蝠袈裟一领,九环锡杖一根,紫金钵盂一个,长行随从两人,白马一匹,并在践行宴会上授予通关文牒。唐僧每到一国,都要拿出大唐皇帝发给他的通关文牒(相当于现在的护照),签字盖章才能放行。

   但是历史的真相是,当时处于唐朝和突厥关系紧张时期,唐僧上表多次都被无视,唐太宗拒签任何护照!不用说出国,连出长安城、出关都很难,玄奘最终不得不选择先扮成灾民溜出城,在凉州佛门领袖慧威和尚和两个徒弟的协助下,翻墙顺着绳索出了关,凉州广发缉拿告示,而瓜州长官因敬佩玄奘,当面撕毁缉拿文书,放他离开。近二十年后,唐僧带着大量珍贵经书回到大唐,唐太宗才热烈欢迎他的回归,赦免了他的违法偷渡之罪。

    从现代法律角度来看,无论是史实还是故事,唐僧都做了违法的事。我们一起来捋一捋:

    真实的玄奘法师率领随从偷渡出境,不仅在唐朝当时不允许,今天也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情节十分严重,就构成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要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大漠偷渡出境,随从死的死逃的逃,唐僧凭着坚韧的毅力,在没有通关文牒的情况下,只身一人穿越20多个国家。看上去很励志是不是?但是小编不鼓励更不支持这样做。小编告诫大家,出国一定得持有正规的出入境证件,不要轻易相信非法“免签”的境外游。

责任编辑:高珊    

文章出处:密山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