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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法:唐僧取经多磨难,不是水煮就逼婚

  发布时间:2019-04-28 15:41:08


    《西游记》中有两句最熟悉的台词:“大师兄,师父被妖精捉走了!”“大师兄,师父和二师兄被妖精捉走了!”唐僧取经这一路,概括起来就是——不是正被妖精抓住,就是赶往下个要抓他的妖精处。唐僧人见人爱,妖见妖抓,是因为他前世是如来的大弟子金蝉子,是佛身。据说吃了唐僧的肉身,就可以得到佛的长生。所以白骨精等妖精纷纷摩拳擦掌,就想要吃掉唐僧,以求永生。唐僧长得眉清目秀,一表人才,也有妖精、女王垂涎其“美色”想要逼迫与之成亲。

    妖精们抓唐僧想吃肉,不是削掉一块肉那么简单,而是要洗干净了“汆白肉”,妖精们都很贪心,非得抓齐师徒,叫齐亲朋好友再吃,所以每每到了抓悟空时,就被打败了,唐僧没肉吃成。从现代角度来看,这就是故意杀人未遂,《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那犯罪未遂的坏人和未实施犯罪的普通人怎么区分呢?有一点很重要,就是有没有犯罪预备的过程,犯罪预备指的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西游记》中,有的小妖,有吃唐僧肉心,没那么大本事,想抓唐僧又害怕悟空的能耐,做好了抓唐僧准备没有实施就放弃了,不是犯罪未遂,而是犯罪中止。《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小编要说逼婚的妖精们也犯罪啦!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责任编辑:娄媛馨    

文章出处:密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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