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恒山法院第五法庭里响起了一连串的脚步声,原来是民二庭的法官李晓冬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来院进行调解。
此次调解涉及到法定继承案件,原告王某香诉王某才、王某爱等四被告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王某香要求确认被继承人王某美遗产房屋由其继承。在来法院起诉之前,其与四被告与沟通不便,遂引起纠纷。
民二庭法官李晓冬在了解具体案情后,主动做起调解工作,劝说远在外地工作的王某香回到恒山当面调解,其表示只有这周周五有时间,并希望能在调解时见一见其他亲属。随后,李晓冬法官又做起了其他当事人的工作,终于在母亲节前一天达成了王某香与家人团圆的心愿。
周五上午,双方当事人先后来到民二庭办公室,因积怨太深,本案的调解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当事人一见面就相互指责,争锋相对,双方情绪难以控制。李晓冬法官当机立断,决定将他们分开,进行“背对背”谈话,分别在法庭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以亲情为切入点,从维护当事人现在、将来的利益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劝导着。
经李晓冬法官三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虽然案子了结,但王某香仍面有忧色,李晓冬法官觉察到了这一细节,于是建议其与家人一起去市里休闲广场游玩,提前过母亲节,他们顿时露出久违的笑容,再三感谢民二庭法官为他们争取到这份久违的母亲节礼物。
李晓冬法官不仅是一位带着真诚博爱之心的“法官妈妈”,又是一名以案说法的“法治老师”,她始终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用柔情说服感染着双方当事人,将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