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代理的特征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5-31 09:16:08


    (一)代理人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实施代理行为。以本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是代理区别于行纪或信托、居间等行为的重要特征。

    (二)代理人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三)代理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四)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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