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李云广:红旗湖畔“孺子牛”,小法庭里大作为

  发布时间:2019-06-12 10:02:02





    作为在基层法庭工作多年的庭长,对基层法庭工作会有什么感受……?今天,小编带您走进恒山法院红旗法庭庭长李云广。

    李云广,恒山法院红旗法庭庭长,他30年前进入到恒山法院工作,先后历任柳毛法庭庭长、红旗法庭庭长。在柳毛法庭一呆就是10多年,2017年他调任红旗法庭庭长。

    红旗法庭属于典型的乡村法庭,庭长李云广已经在基层法庭工作了10余年,他个人是先进典型,其所在法庭审判质效也一直稳居全院前列。今年他开庭101次,审理了137起案件。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不喜欢案件积压在手里的那种感觉,总觉得心里不踏实,一心想着的就是快办案、办好案,尽管有时忙碌一整天后也会感到很疲劳,但案件结了,尤其是看到双方当事人矛盾化解后满意的样子,心里还是很快乐的,觉得自身价值得到了最大实现。

    他觉得接待当事人,解决矛盾,化解纠纷,就是一位基层法官的日常工作,而并非像TVB剧中拿着法槌正襟危坐在审判席上的法官那样威严无比,如果这样便拉远了与当事人的距离。

    从李云广进入法院的第一天起,他决心将这一生奉献给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并用三十年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一个基层法官的忠诚、干净和担当。他笑着回忆:“刚进入法院时,条件比较艰苦,送达文书基本上都是靠双腿,所以,恒山这片土地上,都有我们法院人的足迹”。

    三十年的岁月变迁,无论是在柳毛法庭还是红旗法庭,变的是案件数量,法庭条件,唯一不变的是初心。他说,我在乡村基层法庭工作了这么多年,认为法官始终要保持一颗平常之心,要学会进行换位思考,要将司法理念、审判工作都与老百姓紧密联系在一起,要让他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感受到法律的温情,提高他们对法律的认识。这也是他常常跟书记员们念叨在嘴边的话。法官办案只有‘案结事了’,才能定纷止争、化解当事人的矛盾,才能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月20日,小编跟随李庭长进行了两起案件的审理工作,深深感受到了基层法庭的‘累’。五月,又到农忙时节了,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出晚归的工作状态在基层法庭里是极其平常的事情。

    2019年5月,一桩兄弟姐妹之间发生的法定继承纠纷案,在红旗乡闹得沸沸扬扬。一位90岁高龄老太太的儿子与女儿因法定继承引发严重的纠纷冲突,造成儿子与女儿亲情破裂。纠纷发生后,儿子将老母亲与两位姐姐起诉至恒山法院。李庭长在接收到案件后,一方面积极做好案件前期了解工作,另一方面,带着书记员深入到双方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进行现场调解。李庭长着重从法律层面辨法析理,分清是非,划清责任,综合考虑后提供了一套令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通过多方努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家人握手言和。

    用李庭长的话说,虽然基层工作难做 ,但农民群众是明事理,讲感情的,放低自己的姿态和他们“打成一片”,群众工作自然就会好做一些。

   “我是一个很平凡的人,做的事情也很平凡。但我无愧于头顶的天平、胸前的法徽。”李云广深情的说。

     三十年不长,

     它只是人生的一段旅程。

     三十年也不短,

     最难得的是始终坚守初心,

     从不懈怠。

责任编辑: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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