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恒院执行局充分履行执行工作职能,执结了大批案件,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提前介入,统筹执行。
我们建立了周汇报制度,变被动执行为主动执行。每名执行人员将每天工作情况记入日志,每周四对执行人员手中的疑难典型案件进行汇总、研讨,并对需要裁决的案件进行评议。每周五下午对本周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并拟好下周工作计划,由局长对每名执行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探讨执行技巧,互相学习,集思广益,进一步提高了案件质量。
二是强化责任,高效执行。
提出“任务包干,责任到人”原则,将案件细分到每位干警,不断强化执行干警包括执行局领导的责任意识。据统计,今年所有已结执行案件的平均执限为45天,执限最短的案件仅为7天,依法及时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文明执法,和谐执行。
积极推行人性化执行,自觉提高和谐执行意识,坚持执行和解与强制执行并重,对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注重执行和解、注重诚信沟通、注重人性化执行。今年有29件执行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和解率达到19.3%,同比提高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