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发现抖音评论区出现一句很匪夷所思的梗,叫做“笑死了法院见”,这个梗是从哪出来的?笑死了,还能法院见吗?下面就跟小编一起看看吧,可不能在刷抖音的时候跟不上节奏哟~
“笑死了法院见”出处
这个梗是因为一位高架收费员而火起来的,他对每一个过路交费的司机都回以微笑,很多过路司机将他的微笑视频传到网上,使他一度成为网红。可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成为网红,有些人有着自己的生活节奏和生活方式,这样的走红会打扰到他们的日常生活。所以在后续事件中,这位收费员将侵犯他肖像权的视频告上了法院,所以就有了这句“笑死了法院见”
说到这,想必大家明白了吧,那如果真的被笑死了,还能法院见吗?其实真的有将人“笑”死的事件。
“笑死了法院见”真实案例
玩笑中,邻居突然倒地
2018年2月,周某与苟某在住地附近小卖部门口相遇,在小卖部买东西的时候,两人开起了玩笑,嬉笑不断,期间还相互进行推搡。突然,苟某变了脸色,之后一头栽倒在地。见此状况的周某还以为苟某在开玩笑,让他不要装,但苟某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周某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妙,蹲下一看,苟某面色发紫,气若游丝。
此时,受到惊吓的周某没有想到呼救,而是逃回了家中。之后,小卖部老板赶紧叫来苟某的家人,但为时已晚,苟某已经没有了呼吸。
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抓
当家属了解到苟某死前曾和周某玩笑戏耍后,找到周某理论,周某却态度强硬,苟某的家属便报了警。
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后,征得家属同意,进行了尸检。半个月后,尸检结果显示:苟某因冠心病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
结合调查掌握的案情,警方以周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其抓捕。警方认为,作为邻居,周某应该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在明知的情况下,周某还与之推搡戏耍,致其病发死亡,而且眼见苟某发病倒地,周某逃离,有见死不救之嫌,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理应承担刑事责任。
免除刑责民事赔偿6万
不过,警方向检察院提请对周某进行逮捕时,检察院审查认为,周、苟二人虽为邻居,但周某并不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也不清楚此病的严重性,周某的戏耍推搡行为不足以导致苟某死亡,而受开玩笑刺激导致苟某死亡的诱因仅为5%~10%。
因此,检方认为,周某的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决定不予追究刑责,周某对此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鉴于死者家属并不想打官司,经公、检两家多次调解,终于达成协议:由周某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
虽说案件最终没有到达法院,但是该案也给我们一些提示,以后和人开玩笑一定要适度,有些玩笑真的会“笑”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