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长引领示范和主导作用,强化合议庭的职能,形成权责明确、协调配合、高效运转的审判运行机制。
一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对现有审判人员及司法辅助人员,根据年龄、素质、业务能力、审判经验,优化组建6个合议庭,分别以立案、民事、商事、刑事、行政、执行为主体,组成固定的合议庭。一个合议庭配一名审判长、设一至两名主审法官、一至两名法官助理、一至两名书记员。
二是审判长负责对案件全程管控。审判长负责合议庭全部审判活动统筹安排,统一指挥,立案庭受理案件后,针对案件类别将案件分到各合议庭,审判长根据个案具体情况确定案件适用程序及案件审理运行的具体安排。审判长对案件运行的各个环节掌控把关,实行全程管控。
三是审判长对案件全程负责。合议庭接受案件后,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审判长主审。一般案件合议庭法官审理,接受审判长业务指导和监督,合议庭成员共同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运用、裁判结果负责,审判长对合议庭所有案件质效全程负责,确保公正行使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