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恒山法院红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握手言和。
2018年10月,原告孙某驾驶摩托车与被告秦某驾驶的农用四轮车在恒山区胜利林场的路上相撞,经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此次事故原告负主要责任,被告负次要责任。事故后双方未达成和解协议,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予以赔偿17681元,待鉴定后追加赔偿数额。
红旗法庭庭长李云广开庭审理该案件,庭审过程中他进行细致发问,随着庭审调查深入,整个案件事实逐渐清晰明了。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李云广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明理释法,全面分析了案件情况,双方分歧也逐渐缩小,在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秦某给付原告孙某35000元,使得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