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黑高法明传〔2019〕77号)文件要求,为加强评选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推荐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拟向省法院推荐以下三个集体参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四个个人参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一、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1.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信访办公室
2.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法庭
3.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
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1.曹彦林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办公室主任
2.吕仙华 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法庭庭长
3.张淑梅 虎林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
4.宋清江 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对上述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件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
举报电话:0467-2881847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