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城子河法院:民事案件无小案 换位思考出新招

  发布时间:2019-09-05 09:52:04


    在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是矛盾争议较容易化解的,但万事总有例外,城子河法院于2017年8月受理的蒋某诉董某、关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华安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由于案件原审结案后被告董某上诉,经鸡西中院审理被发回重审,案件处理期限较长,双方当事人在对自己承担责任上又存在认识差别,导致案件在发回重审时,矛盾已经到达最高点,如果依法定程序审理判决,不仅达不到解决矛盾的目的,而且会造成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统一。

    民事案件无小案,换位思考出新招。城子河法院主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关金海副院长,与民庭负责人和案件的主审法官共同研究案件,从当事人的角度,想当事人之所想,忧当事人之所忧,多方协调提出解决方案,与信访法官相对接,化解双方当事人对彼此激进的想法,缓和矛盾,同时与保险公司相协调,最终调解结案,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法官每天与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擦肩而过,成为了他们或长或短人生经历的见证者。法官要公平公正,法官要清廉亲民,法官要果断睿智,简短的几条就是对法官的职业要求。对照法官身份,“假如我是当事人”的希求如同一面镜子,从“换位思考”的角度切实将司法为民的“口号”转化为司法为民的“行动”,将行动落实到案件处理中,让每一位当事人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张芮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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