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后,鸡冠区法院立案庭接待了两次态度截然相反的一位当事人。经了解,这位当事人的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是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服务,让他打消了原有的法院印象,真心的感谢。
一个月前,王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要求诉前财产保全,并提起民事诉讼。因被申请人的财产己被其他大标的额的众多当事人全部查封,王某请求的标的额不足5000元,超标的查封不符合法律规定,轮候查封也没有实际意义。
立案庭接待人员向其讲解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告知王某不必要申请保全,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能够节省诉讼成本,而且鸡冠区法院的便民服务很到位,如果起诉材料齐全可以即时立案立即便送往相关业务庭,依照法律规定其合法权益一样可以得到保障。无奈,这位王某非但不听解释,反倒言语粗俗不堪,大骂不己。接待人员见此状况便不再言语,等王某的情绪稳定下来后,又向立案窗口询问立案的事,接待人员向其详细解读了从立案到审判的诉讼过程,王某将信将疑地在接待员的指导下立了案件后便愤然离去。
一个月后的这天,这位王某再次来到立案大厅,面红耳赤地站在立案窗口,为了上次立案的事情向立案接待人员赔礼认错,解释着说他不懂法,当时太着急了……。看到他手中拿着盖着大红印章的民事调解书,知道案件己经审结了,便指导他如何填写申请执行书以及执行程序如何处理。
立上了执行案件后,王某由衷地说:“我真是难为情,你们鸡冠区法院办案的效率与办案的风格真是让人信服,绝不让老百姓多花一分钱,多跑一寸路,对你们的工作态度我也很信服,从立案到审判都是那么地让人心里舒坦!鸡冠区人民法院真好,我们老百姓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