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石时态院长提出“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为全省法院系统指出了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法治环境、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新要求。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将优化营商环境与“打官司不求人”活动进行了有机结合。在今年上半年,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积极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建立走访企业制度和诉讼财产保全告知制度,打通司法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对辖区内的非公有制企业黑龙江省品绿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鸡西赛龙水泥制造有限公司、鸡西城海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业分别进行了一次走访活动。走访过程中,在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了解后,向企业负责人介绍了城子河区法院针对积极践行“打官司不求人”,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的相关工作措施。同时,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哪些法律风险,新兴产业在市场上要注意规避哪些纠纷,企业在实际运行中会面临哪些法律困惑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沟通交流。同时,对企业如何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和签订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进行了现场解答。
城子河法院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承办法官根据本院《建立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的规定》的规定,在送达过程中向原告方告知可以申请诉讼保全。因原告方不了解某公司尚欠被告多少货款,而无法确定诉讼保全的数额,承办法官依据原告的申请,向某公司依法送达了调查取证函,该公司遂向法院回函称因电脑故障无法提供尚欠货款数额。
为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有效实现,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及到该公司进行释法后,该公司表示将通过原告提供的车辆信息进行统计。统计后,由于原告提供的车辆信息不准确,导致该公司统计的车次、重量、金额等均出现错误,承办法官又再次同该公司取得联系,根据原告再次确认的车辆信息进行统计。经过反复的调查了解,终于将该公司尚欠被告的货款数额统计出来。后城子河法院依据原告方的申请依法将某公司应支付给被告的尚欠货款,予以冻结。被告在其财产已经被诉讼保全情况下,主动要求同原告进行和解,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妥善化解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采取全方位、多角度地方式,积极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着力打通司法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为辖区内民营企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