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法院:法官有效化解矛盾 当事人服判息诉

  发布时间:2019-11-04 08:53:37



    2019年10月28日,当事人周某拿着锦旗,走到鸡冠区法院西郊法庭副庭长庞学勤办公室前,人未进屋声先到: “庞法官,我的案件能解决了真多谢你和夏同志了,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好了,给送了个锦旗,你们一定要收下啊”。

    2018年4月8日,周某乘坐黄某驾驶的某汽车公司所有的黑Gxxxxx号中型客车行至城子河区长青乡燕子冷面饭店门前时,与刘某驾驶的某运输公司所有黑GBxxxx号重型货车相撞,导致周某受伤。周某受伤后,被送到医院治疗,在治疗期间,各被告均未支付医疗费。后因周某无力继续垫付医疗费而被迫出院回家休养。因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为事故主要原因,黄某为次要原因。因黑Gxxxxx号中型客车在某财保公司投保,黑GBxxxx号重型货车在另一家财保公司投保,故周某诉至法院,要求两家财保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其余各被告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原告发生交通事故后嗅觉功能丧失,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案件涉及人数较多,案情较为复杂,在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后,法官果断下判。判决后法官从证据的认定、法律的适用,一一解答当事人的疑惑,最终当事人表示服判息诉。

    近年来,西郊法庭积极开展 “温度”法官活动,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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