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法院立案大厅来了一位外乡人,立案接待人员由于听不懂南方话,便找来庭里的其他干警帮忙,最终“翻译”出了他的意思。
原来,湖南人老张2013年8月受雇于某公司在一处建筑工地当搬运工。上班的第三天,老张就被工地上掉落的空心砖砸伤了右脚,随后入院治疗。出院后老张多次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均未果,于是老张决定用法律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
立案接待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即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立案所需要的证据材料一一在纸上列明,同时,考虑到老张法律知识较欠缺,接待员又为老张找来了鸡冠区法院印制的《民事诉讼指南》和《司法服务指南》等便民手册,上面用简明通俗的语言解释了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所需的条件以及联系方式等,非常适合老张阅读。
几天后,老张准备好了立案接待人员告知需准备的材料,顺利地立了案,并称自己在异乡遇到了好人,连连称赞鸡冠区法院的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