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增强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培养造就一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中院党组决定,继续开展“大练兵、大竞赛”活动。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本年“大练兵、大竞赛”活动的参赛人员为基层法院副院长、两级法院审判庭、执行局的在岗法官、书记员(包括考录和招聘的书记员)。
二、竞赛方法与步骤
今年在两级法院开展的“大练兵、大竞赛”活动,时间从3月至10月完成,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3月至8月,由各院自行组织普遍练兵,以各院为单位,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书记员、综合七个部门进行自练自考自评。第二阶段从9月至10月,由中院统一组织集中练兵,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考试内容为各部门应知应会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及新法律法规。希望两级法院参赛人员认真自学自练,力争在“大练兵、大竞赛”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初定于9月25至26日。
25日上午:民事审判人员
25日下午:刑事审判人员、商事审判人员、行政审判人员
26日上午:执行人员、书记员
26日下午:基层法院副院长
地点在中院二楼大审判庭。
四、竞赛的评选方法
考试结束后,中院组织专人采取流水作业、最后核分的办法进行评卷,按部门排出名次,通报全市法院。对排名在先的法官、书记员,中院将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金,并在评优、晋级时优先考虑。
五、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竞赛活动扎实有效进行,中院成立“大练兵、大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喜平
副组长:赵云、李锋、贾永晨、董石山、王晓英、张国顺、李宝昌、李德亮。
成员:赵清梅、姜伟、王允忠、秦志成、张忠义、刘文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主任:李宝昌
六、要求
1、各院、庭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增强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实施,既要做活动的领导者,又要做活动的参与者,同时,还要为干警的学习、竞赛创造方便条件。各院、各部门要制定开展“大练兵、大竞赛”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适时搞好集中辅导与自考及其他形式的岗位练兵,增强竞赛效果。
2、广大干警要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活动中来,有的放矢,搞好自学,把参与活动作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有利契机,把竞赛结果作为检验自身司法能力、岗位技能的重要标准,认真做好应赛的各项准备。
3、要求应参赛的人员必须参赛,今年中院将不再组织补考,凡没有经过中院批准而未参加考试或者考试不及格者,一年内不得提职晋级,不得参加评优选先,扣发全年目标管理奖1/2。不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2012年业务素质考核不及格。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一定将此要求传达到每位干警。因病、事请假须经本院院长和中院政治部批准。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追究本人及领导责任。
4、中院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要求搞好考试、评比及奖惩的落实工作,各基层法院要责成专人负责,确保应当考试的人员按时参加。参试情况及考试结果将列入各院、庭全年目标管理考评之中。
5、各院要做好考前考风考纪教育,参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任何舞弊行为,一经发现有舞弊情况,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违纪给予严肃处理。
6、要求参考人员必须报考本部门专业,参加其它部门考试者不得参加评比奖励。各院及中院各部门将参赛人员名单于9月1日前报中院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