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评选推荐2019年度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的通知》(黑高法明传〔2019〕124号)精神和要求,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研究,对推荐工作做出了详细安排部署,依照评选条件和《全省法院2019年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法官主要工作情况排名》,对所属员额法官按照从高到低综合排名顺序,明确了推荐名额。市法院政治部对参评对象就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作风形象、所获奖项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考察,征求了候选对象所在法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及中级法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最终形成一致意见,拟推荐以下3名同志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
于海波,密山市人民法院裴德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宋清江,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一级法官;
吕建人,密山市人民法院知一法庭庭长,三级法官。
以上单位和个人均由中院党组研究讨论选出,经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合格。对上述拟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件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
举报电话:0467-2881847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