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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广大诉讼参与人的身体健康,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防止法院公共服务区域的疫情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鸡西中院有关诉讼服务工作如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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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诉讼事项告知如下:
01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需要立案等诉讼服务的,请优先选择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或以邮寄方式递交材料,尽可能减少当事人外出和人员接触,遏制疫情传播。
02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联系法官的,请优先选择使用移动微法院、12368服务热线、短信或电话等平台和方式办理。
03
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推迟庭审、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定的诉讼活动时间如有变动,审判人员将提前与相关当事人等联系。
04
因疫区交通不便、隔离防控等不可抗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的,可申请延期审理。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的,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以积极配合。
05
我院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高院执行工作的有关通知开展执行工作。疫情期间,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因执行工作需要,可优先选择案件承办执行法官电话、12368诉讼服务热线、立案接待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联络,我院将努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06
如有确需来院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试检查,配合搞好疫情防控;如有和疫区人员有过接触的,请及时向主审法官申明,决定延期审理。
07
疫情期间,有信访诉求的群众,提倡通过电话(0467-2881963、12368热线)、网络(大法官留言、院长信箱)、短信、邮寄信件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诉求,尽量避免人员接触。
08
请随时关注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或公告,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09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接待电话:0467-2881895、2880629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立案接待电话:0467-2381167、2381076
密山市人民法院立案接待电话:0467-5202183、5202138
虎林市人民法院立案接待电话:0467-5849505
鸡东县人民法院立案接待电话:0467-5560118
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立案接待电话:0467-8235517
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立案接待电话:0467-2347591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立案接待电话:0467-2437028
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立案接待电话:0467-2582028
鸡西市麻山区人民法院立案接待电话:0467-2491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