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锦旗送与院长手 彰显殷殷为民情

  发布时间:2012-04-19 10:50:38




    4月18日下午,2名当事人将一面绣有“为企业排忧解难,为社会构建和谐”的大红锦旗送与鸡西法院陈喜平院长手中,并激动的说:“我的这两个案件能够圆满解决,我们双方都很满意,是法院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让我们受益。非常感谢鸡西法院的法官。”

    这是原审被告鸡西某公司的徐某。他所说的案件缘起于2008年和2009年,该公司与原审原告鸡西某施工单位签定了2份建设施工合同,双方约定由原审原告为其修建道路基层桥涵工程及建设道路工程。完工后双方因工程质量及工程量等问题,无法结算而起诉到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某公司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鉴于两起纠纷的复杂性,在开庭审理前,陈院长亲自指导,民二庭法官细心阅卷、反复研究,多次将双方当事人分别找到法院,耐心地做当事人的工作,帮双方分析案情,讲解本案所涉具体的法律法规,指出各自的利弊,终于平复双方内心的纠结,说服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实际履行完毕。

    年初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院党组提出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提出努力创建‘服务大局、人民满意、司法和谐、质效双优、风清气正’的法院。正如这位当事人所说:透过一个案件,可以看到鸡西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看到法院为保障大局、服务经济所做出的辛勤努力,看到法院为民解忧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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