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纠纷长达五年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让双方当事人重修睦邻之谊。
1999年二轮土地承包时,原告宋某某家庭承包分得17条垄,面积为4.275标准亩土地,已耕种18年。在2016年,原告宋某某邻地的陈某某将自家土地15条垄承包给于某某耕种,但在耕种土地过程中,宋某某与陈某某、于某某多次发生土地纠纷问题,原告宋某某认为邻地陈某某侵占了自家的4条垄土地,双方矛盾争议较大,先后经过当地村委会、派出所以及当地镇政府进行处理,在村委会做出处理意见后,原告宋某某仍坚持认为向阳镇古城村村民委员会关于土地处理意见是错误的,故宋某某起诉至法院。
因该纷争是发生在向阳镇古城村,梁晓云在了解到案件的事情经过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及时沟通,并在开庭审理后找到双方争议的焦点,因涉及土地归属权问题,她决定亲自下乡测量土地,以核实这4条垄土地到底归谁所有,从而确保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都不受到侵害。
在测量土地的过程中,通过实地考察、测量并与向阳镇古城村村主任孙某某和其他村民沟通了解到双方发生争议的原因,是因为双方互相毁损土地,且宋某某承包的土地由于靠近车辆行走地界,所以在通车扩道问题上也会导致宋某某的土地面积减少。
考虑到四月正值农民春耕生产之际,为了不耽误农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在梁晓云耐心向宋某某解释土地侵占的原因并与陈某某协商沟通后,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陈某某同意给出2条垄地给宋某某耕种,而宋某某也同意撤诉,双方多年的土地矛盾问题在梁法官的细心沟通与耐心解释下终于化解,宋某某与陈某某双方握手言和,也为该村多年的农村土地纷争问题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不负春光好时节,丈量土地解纷争。梁晓云法官作为执法者,既兼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考虑了当事人的人情温暖,彰显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同时也为解决农村土地纷争问题树立了好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