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经过申报、审核公示和考核之后,鸡西中院团委、鸡冠区法院法警大队、梨树区法院法警大队、虎林市法院法警大队被省高院、团省委授予2012-2013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鸡西法院团组织自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以来,在上级党委、团市委的精心指导下,按照《黑龙江省“青年文明号”创建细则》的要求,经全体青年干警的辛勤耕耘,在社会公益活动、志愿者行动的积极参与当中,逐步形成了一个活泼向上、团结进取的团队,得到了全省“青年文明号”创建组委会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在今后的工作中,鸡西法院团组织将继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立足岗位、服务社会、爱岗敬业为主要内容的“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让 “青年文明号”这一响亮的名字激励越来越多的青年人为法院审判事业发展贡献青春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