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判了!夫妻吵架“高空抛物”,不是想抛就能抛!

  发布时间:2020-07-21 14:41:45


    夫妻之间

    一言不合就争吵

    能动手绝对不吵吵的滴道男子

    这下,玩大了

    将多件铜制物品从7楼掷出

    判刑一年半! 严惩高空抛物不再是空谈

    近日,滴道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高空抛物”案件宣判。

    据悉,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施行后,滴道法院判决的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件。

    案件回顾

    2020年1月16日17时许,被告人田某与妻子刘某在7楼的家中发生争吵,当时刘某站在窗边,田某拿观音佛像扔向其妻子时,观音佛像将窗玻璃砸碎,部分破碎观音佛像飞出窗外。随后田某打开窗户将香炉、铜制佛像等物品扔出窗外,将被害人关某和张某停放在楼下的轿车不同程度砸坏。

    1月17日清晨,田某下楼发现将他人车辆砸坏,主动向关某及张某承认系自己所为并同意予以赔偿。在公安机关前来处理此事时,田某亦主动承认并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

    被告人田某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被告人田某在公安机关调查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田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田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对其从宽处罚。 根据被告人田某犯罪事实、情节及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田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说法

    案件主审法官表示,高空抛物现象被誉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因为这不仅是一类不文明的现象,更是一种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此前,各地发生过一些高空抛物致人伤亡的案件,令人痛惜。

    媒体曾报道,试验数据表明,一个30克的鸡蛋从4楼落下会在人头顶上砸出一个肿包;从8楼落下,可让人头皮破损;18楼落下,可以砸破人的头骨;25楼落下,可以致人死亡。

    高空抛物,谁都可能成为潜在的受害者。为了维护“头顶上的安全”,除了法律的规制,也需要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从自己做起,从规劝和制止身边人的不文明行为做起。

    小编手记

    法治的意义不仅在于公平,还在于警示——倘若没有任何人为这一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埋单”,我们又有什么理由相信,高空坠物会越来越少呢?

    无论是寄希望于何种力量,诉求都很明显,那就是期待这种力量能对不时见诸报端的高空抛物形成有效制约,当自身行走在楼宇周围时,能少一份恐惧,多一份安心。

    在现代社会中,借助司法力量,这样的诉求理应得到满足,而不是让其成为一种奢望!

责任编辑:高珊    

文章出处:滴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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