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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读书丨《窦娥冤》里的法律知识(二)

  发布时间:2020-08-03 10:04:02


    有个庸医名叫赛卢医,借了蔡婆婆的高利贷还不上,知道蔡婆婆要来催他还钱,于是起了歹念,把蔡婆婆骗到偏远无人的地方,想要勒死她。刚好路过的无赖张驴儿父子听到声音,吓跑了赛卢医,把蔡婆婆救下。蔡婆婆千恩万谢,想要用银两表达心意。但张驴儿的父亲张老汉要让蔡婆婆嫁给他,张驴儿得知蔡婆婆有个寡妇儿媳,也非要娶窦娥,如果蔡婆婆不同意他父子的提议,就接着勒死她。刚逃出虎穴又入狼窝,怕死的蔡婆婆只得半推半就,领着张氏父子回家和儿媳商量。张驴儿看出窦娥坚决不肯改嫁,于是想毒死蔡婆婆后,进一步逼她同意。

    从现代法律角度来看,赛卢医为了赖账而起了杀人的歹念,同时也付诸了行动,蔡婆婆之所以没有被勒死,不是出于赛卢医本人的意志,而是因为张驴儿父子出现,导致杀人未能得逞,所以赛卢医不属于犯罪中止,是犯罪未遂。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张驴儿父子强迫蔡婆婆和窦娥改嫁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因为《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审议通过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对胁迫结婚的行为进行了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责任编辑: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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