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包点活干不容易,要钱更难,这次真是太感谢崔法官帮我把钱要回来啦”。鸡冠区法院西郊法庭近期审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原告孙某激动地说。
2018年5月2日,被告刘某与原告孙某签订一份劳务合同,合同双方约定刘某招用孙某在鸡西某广场商业一、二楼改造工程(电气部分)提供劳务,刘某与孙某约定总工程造价110000元,进场施工后15天付孙某30%工程款,施工竣工后付孙某50%工程款,验收合格后剩余20%工程款一个月内付清。刘某对该工程进行施工,现该工程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2018年7月5日,刘某给付孙某劳动报酬35000元,尚欠劳动报酬75000元未给付,刘某至今未给付剩余劳动报酬。
鸡冠区法院西郊法庭审判员崔宝接到案件后,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刘某也承认剩余劳动报酬没有给付孙某,但现在没有钱也没办法,法院看着办吧。崔法官耐心细致的向刘某释明法律法规,并告知刘某如果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会有什么影响。刘某听后态度变得积极了,称给我一点时间我去筹钱,尽快把钱给孙某。刘某答应2020年10月30日前将钱给付孙某。案件最后以调解结案。